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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照片(上海高院提供)
  本報記者 王燁捷 周凱
  死刑。
  今天上午10點36分,聽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宣判,林尊耀含在眼眶裡的淚水奪眶而出。儘管昨天晚上,辯護律師已提醒過他,“結果不好說”。
  與此同時,在法庭另一側,黃國強和楊國華夫妻倆,此前曾強烈要求“以命抵命”的被害人黃洋的父母,也流下了眼淚。他們一直堅持的訴求,再次得到了法庭的支持,但真聽到“死刑”的一剎那,黃國強的感受卻是“現在心裡非常不好過,心情複雜”。而就在半小時前,他進入法庭時,還曾對媒體表示,如若改判,必將抗訴。
  沒有落淚的那個,還是林森浩。
  聽到“維持原判”,林森浩只是轉身看了看辯護律師席,情緒並未顯現太大波動。一審時,他也是這樣僵硬的表情。
  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林家上訴。
  2014年12月8日,上海市高院二審開庭。因為知名律師斯偉江加入辯方,此案被媒體認為可能“出現驚天大逆轉”——法醫胡志強以“有專門知識的人”身份出庭,稱被害人黃洋並非死於中毒,而是死於“爆發性乙肝”。
  從二審庭審至今,被告父親林尊耀聽到的大多是“或能改判”的寬慰話。就在昨天晚上,中國青年報記者與林尊耀獨家對話時,他還充滿希望:“很多人跟我說會改判,我什麼都不懂,我想法院應該會把事實搞清楚,給一個公正的判決。”
  他甚至還想,判決後,和兒子見上一面,“很多事情我不能理解,我要當面問問他!外面很多說法,我都不信,我要當面聽他告訴我。”
  林父擬再申訴:“我兒有錯,但罪不至死”
  今天法庭宣判結束,林尊耀在他的弟弟、林森浩好友以及律師的攙扶下走出法庭。那段長長的階梯,他走得格外艱難——為了拍到他的“第一反應”,二十多名攝影記者擋在他的面前,他一邊低頭擋著臉,一邊小心地邁步,好像生怕撞到別人。
  一名記者問他:“你是不是還會再找黃洋家屬尋求原諒?”
  他停下腳步,摸著一頭花白的頭髮,一邊搖頭,一邊又想對著錄音筆說些什麼,但最終什麼都沒說,除了一句“我現在很亂,真的,很亂”。
  不過,在談到案情時,這個昨天還期待“法院公正判決”的被告父親,還是忍不住為兒子“辯護”了兩句:“黃洋的死因還沒弄清楚,(法院)重新鑒定一下都不行,這麼快就要把我兒子殺掉,這是怎麼回事?我弄不明白。”
  他告訴記者,“肯定要再申訴”。“我兒子雖然有錯,但罪不至死。好多事情,包括質譜圖、鑒定都沒有做,不能光憑我兒子口供來做吧?”
  林森浩叔叔則對黃洋的體檢報告始終心存懷疑,“關於黃洋的體檢報告,別人都有,只有黃洋的(報告)就說‘多次被水浸泡,模糊不清’,我們去電腦裡面調資料,都調不到,無法理解。”
  除林家人外,林森浩的辯護律師斯偉江和唐志堅,也在第一時間發表了《二審裁定尚未生效,我們仍會努力》的律師聲明。聲明稱,二審裁定基本沒有回答辯護人提出的任何一個主要質疑,譬如為什麼不提供毒物質譜圖、為何二次屍體解剖均不進行毒物檢驗、案件定性不准確無法證明“故意殺人”等。
  對於上述質疑,黃洋的代理律師葉萍說,二審時,林的辯護律師斯偉江確實在法庭辯護技巧方面表現出彩,但具體到翻案的證據方面,其實並不充分。“他可能把一些小的細節放大出來,但實際你如果看到整個案卷,你會發現,這些細節並不能推翻什麼。”
  二審法院回應兩大焦點:為什麼是故意殺人?為什麼是中毒致死?
  記者瞭解到,在2014年12月8日的二審庭審中,控辯雙方爭議焦點集中在兩點:一是被害人黃洋的死因,究竟是中毒致死,還是“爆發性乙肝”;二是林森浩主觀上是否存在殺人故意。
  針對上述兩個問題,二審法院在今日的判決中做出了明確回應。
  在黃洋死因方面,二審法庭稱,第一,黃洋飲用421室飲水機中的水後即發病並導致死亡。黃洋於2013年2月體檢時身體健康;多名證人證言證實黃洋案發前晚未飲酒;林森浩也供稱黃洋飲用了飲水機中被其投毒的水。第二,黃洋體內檢出二甲基亞硝胺。第三,《法醫病理司法鑒定》均證實,黃洋系二甲基亞硝胺中毒死亡。
  法庭認為,上述鑒定意見的鑒定人所在相關鑒定機構及鑒定人本身均有鑒定資質,鑒定程序規範合法,鑒定依據的材料客觀,檢驗防範、檢驗過程、分析說明和鑒定結論不存在矛盾之處,且能相互印證,法院予以採信。
  經法庭核查,為“爆發性乙肝”一說出具鑒定書的北京雲智科鑒咨詢服務中心,其一般經營範圍系經濟貿易咨詢、投資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公共關係服務教育咨詢、市場調查技術咨詢(未取得行政許可的項目除外),註冊資金人民幣5萬元。然而,鑒定人胡志強與莊洪勝卻同為北京華夏物證鑒定中心鑒定人員。
  當法庭詢問胡志強“為什麼北京華夏物證鑒定中心不出具相關意見書”時,胡回答“沒有人委托,我沒有辦法取到第一手的資料”。當訴訟代理人詢問胡“與北京雲智科鑒咨詢服務中心有什麼關係”時,胡回答“我們(其與莊兩人)是他們聘請的法醫專家”。
  法庭認為,北京雲智科鑒咨詢服務中心《法醫學書證審查意見書》和胡志強當庭發表的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法庭不予採信。
  而在是否“故意殺人”的問題上,二審法庭認為,多名證人證言、林森浩的碩士畢業論文、林森浩等人發表的《實時組織彈性成像定量評價大鼠肝纖維化》等論文及林森浩的供述等證據證實,林森浩於2011年與他人用二甲基亞硝胺做過大鼠肝纖維化實驗,二甲基亞硝胺是肝毒性物質,會造成大鼠急性肝功能衰竭死亡。林森浩到案後直至二審庭審均穩定供述,其向飲水機投入的二甲基亞硝胺已超過致死量。
  法庭判決稱,林森浩關於投毒後曾將飲水機內水進行稀釋的辯解,僅有其本人供述,缺乏相關證據證實,不予採信。“林森浩具備醫學專業知識,明知二甲基亞硝胺系劇毒物品會造成人和動物肝臟損傷並可導致死亡,仍故意將明顯超過致死量的該毒物投入飲水機中,致使黃洋飲用後中毒死亡,依法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故意傷害罪及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意見均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能成立。”
  林父依然執著:“我的孩子就是一個正常的孩子”
  因為妻子有心臟病,林尊耀每次都是一個人到上海,找律師、打官司。
  這次臨行前,妻子一聽說他又去上海,當天晚上緊張得連一口飯都沒能咽下。那個從小到大從來不需要父母操心的大兒子林森浩,讓老兩口操碎了心。在過去將近兩年時間里,林尊耀也從老家廣東省汕頭市和平鎮“最體面的人”,變成了一個“殺人凶手的父親”。
  “讀書超好”是林森浩留給和平鎮同齡人印象最深的一點。他的同學林鑫源告訴記者,林森浩是汕頭市潮陽一中2002級學生中念書最好的,沒有之一。“我們那屆,只有他一個人考上了中山大學。”
  從中山大學畢業後,林森浩被保送進入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並順利在上海最大牌的醫院之一中山醫院實習。原本前途似錦的未來,卻在2013年4月戛然而止。
  2013年4月初的一天,林尊耀接到一個“詐騙電話”,對方自稱是上海警察,說他兒子出事了。他立馬掛了電話。後來想想,又撥了兒子的好朋友林鑫源的電話:“最近有跟森浩聯繫嗎?我怎麼打不通他電話?”
  林鑫源後來從電視新聞里看到,那個跟他從小玩到大的“學霸”出事了。林鑫源說:“我完全不能理解、不敢相信。”
  “我的孩子就是一個正常的孩子,不是什麼心理變態,也不是內向得不行,沒朋友。”事到如今,林尊耀仍在努力為兒子澄清一些“莫須有的罵名”。他說,林森浩小時候雖然會把自己關在房間里“解難題”,但只要作業一寫完,他就立馬出門,約同村的朋友們一起去釣魚、打籃球,放假回家,還會和一群同學出去K歌、爬山。
  在父親眼裡,林森浩從來不會因為家境貧困而自卑。“他一回家,就會幫他媽媽出去推(收廢品的)木板車回家,一路開開心心地聊回來,從來不怕被人笑話。”上高中以後,林森浩開始了寄宿生活,但每次回家,都會和父親“聊聊人生”。
  林森浩曾告訴父親,自己在一家醫院實習,常常看病人可憐,加班加點幹活兒給他們寫報告。一說起這些,林尊耀的眼淚就往下掉:“他是一個好孩子啊!人家塞紅包給他,他都讓人家留著以後買藥用。”
  他對兒子唯一的不滿意,是這孩子“骨頭太硬”。“他總說他知道分寸,其實人生經歷太少,還是太幼稚。”林尊耀說,他曾多次提醒兒子,對上司、領導態度要好一些,該屈從的時候要屈從,說話語氣應該委婉一些。但在一審時,林森浩還是因為“沒流一滴眼淚”而受到輿論質疑。
  他的好朋友林鑫源也是這樣的人。“我們倆性格差不多,所以從小學六年級一直處到大學,很合得來。”林鑫源從得知林父一人到上海找律師辯護開始,每一次,他都陪著林父、林父的弟弟一起來上海。
  “森浩從來就不是那種陰險、狠毒的人。”林鑫源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汶川地震那會兒,林森浩捐出了800元錢,而這些錢相當於他當時兩個月的生活費。
  本報上海1月8日電
(原標題:林森浩投毒案二審仍死刑 法院回應兩大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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